北京時間03月14日消息,中國觸摸屏網訊,

專利局復審和無效管理部的口審公告顯示,3月17日,武漢天馬微電子有限公司(天馬微)對日本保土谷化學工業株式會社(保土谷)的ZL201380036938.2號中國發明專利“摻雜的有機半導體導電性基質材料”的口審即將審理。
 
 
這是今年1月21日,日本JDI發布《與天馬微電子的友好和解》公告,結束JDI、松下和天馬微之間持續幾年的專利糾紛之后,天馬微與日本企業之間的又一次專利糾紛。
 
但是此次糾紛的背景目前公開渠道并未有報道,因此是保土谷用專利主動維權,還是天馬微主動出擊,是發生在天馬微與JDI和解前,還是和解后,都還有待進一步確認。
 
值得注意的是,雙方此次爭議的專利涉及OLED發光材料。顯示材料一直都是專利訴訟的密集區域,也是國內外競爭最激烈的領域,參與廠商較多:保土谷化學、出光興產、NSC、德山金屬、斗山電子、LG化學、默克、柯達、杜邦,基本上每家對專利都非常重視。
 
而這件保土谷在2013年申請的專利,在貿促會2018年的一篇《OLED原材料市場競爭加劇,專利訴訟風險亟待防范》文章中,還特別提到過這件專利當時布局和在中國完善,乃至侵權判斷的原則:
 
“保土谷化學公司注意到中國OLED市場的快速發展,于2013年7月8日在中國大陸提出ZL201380036938.2號專利申請,對該物質材料專利進行了進一步的改進,特別是進一步包括了CAS號為164724-35-0的化合物作為有機半導電性基質材料的內容,在中國大陸亦于2016年12月7日被授予專利權,致使該物質材料的專利技術不僅未因其專利到期失效而失去保護,反而因后續的改進申請進一步布局了在中國的保護,該OLED空穴傳輸方面的重要材料仍在專利的嚴密保護范圍之下,并未進入公有領域,通過改進的專利技術繼續控制著制造OELD空穴傳輸層常用的四苯基聯苯胺化合物材料的銷售和使用。”
 
這件看似是基礎技術改進而來的,究其原因,文章也提到了:
 
“日本保土谷化學在中國大陸共有149件專利申請,主要集中在有機電致發光材料、感光材料、調色材料。在OLED所用的有機電致發光材料中保土谷化學早在2004年1月29日已經對四苯基聯苯胺化合物的材料申請了專利保護,該物質專利為JP特許3880967號,該專利于2013年11月1日已過保護期。保土谷化學在申請該物質專利時并未在中國進行布局,此時中國公司尚有機會對該物質材料專利進行改進,并進行專利申請。”
 
所以這件ZL201380036938.2號專利,正是當時四苯基聯苯胺化合物的材料這件基礎專利的延續,只是當時過期的專利只在日本進行了申請,保土谷在該日本專利到期前在中國進行了延續性的申請。
 
這件專利的中國代理公司正是貿促會。不難發現,貿促會應該是想通過這篇文章代表保土谷向中國顯示行業傳遞一個信號,就是這項技術還是由中國專利保護的,不要以為過期就可以隨便使用了。而且在文章中特別給出了比較詳細的侵權判斷標準:
 
“……(更細的解釋請參考上述鏈接貿促會文章)。如果在制作OLED屏中同時使用該專利中所限定的摻雜劑和有機半導電性基質材料(包括CAS號為164724-35-0的化合物),則會落入專利權的保護范圍,侵犯其專利權。”
 
如果從這個角度來看,天馬微遇到的保土谷這件專利,實際上應該是日本企業早已準備好的一枚“定時炸彈”,不僅是天馬微,或許還有其他中國顯示企業也會“中招”。
 
據資料顯示,保土谷化學主要產品是基礎化學品、精細化學品及功能性樹脂。從2001年起開始從事OLED業務,主要生產HTL、HIL材料,也正在研發ETL等材料。其HTL材料為三芳基胺衍生物,可以提高空穴和電子的注入/傳輸性能。是LG Display的主要采購對象。
 
2010-2011年間,保土谷化學接連收購韓國SFC公司的股份,SFC公司從2002年起便大規模生產OLED材料,主要產品為熒光藍色材料、磷光及熒光綠色材料等。2012年保土谷化學以SFC的名義,在韓設立有機EL與發光層新工廠,新工廠中90%的產能用于生產熒光藍色材料,主要出貨對象為三星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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